台灣一間法院判處已停業的 BitShine 加密貨幣交易所主謀 22 年有期徒刑,原因是其經營非法虛擬資產平台,詐騙超過 1,500 名投資人,金額逾新台幣 12 億元(約 3,900 萬美元)。據中央通訊社報導,士林地方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認定其在指揮詐欺與洗錢的同時,提供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服務。檢方表示,BitShine 與詐欺集團合作,該集團以虛假投資計畫說服受害者轉帳,隨後將資金兌換成泰達幣(Tether,USDT),並移往海外錢包。此一量刑時點正值台灣啟動《虛擬資產服務法》,該法以全面性的發牌框架取代該國現行的反洗錢登記制度,要求加密貨幣業者須取得金管會(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核准。
士林地方法院就 BitShine 詐欺案判處 22 年刑期
士林地方法院表示,被告透過 BitShine 平台,非法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並同時指揮詐欺與洗錢。檢方結論認為,該作業處理的非法資金超過新台幣 12 億元,影響數百名受害者。法院在認定該交易所營運者在促成犯罪中扮演關鍵角色後,判處合計 22 年的有期徒刑。中央通訊社報導,該裁決是台灣與加密貨幣相關詐欺案件中最嚴厲的判決之一。
BitShine 將新台幣 12 億元兌換成 USDT 以進行海外轉帳
根據檢方說法,BitShine 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營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同時作為組織化詐欺團體的重要通路。受害者透過虛假的投資機會被誘導,並被要求將資金匯入指定銀行帳戶。隨後,款項在被兌換成泰達幣(Tether,USDT)後,被轉移至由犯罪網路成員控制的海外錢包。當局表示,該運作與詐欺集團合作,說服受害者在虛假投資計畫下轉移資金,使資金在轉換成加密貨幣後更難被當局追查。
台灣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金管會發牌
台灣立法者近期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該法以針對加密貨幣企業的完整發牌框架,取代該國現行的反洗錢登記體制。依照新規定,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在向客戶提供服務前,必須先取得台灣金管會(FSC)的核准。該立法引入更嚴格的治理、託管與合規要求,同時賦予監管機關更大的權力,以監督交易所並打擊金融犯罪。
全球司法管轄區擴大加密貨幣發牌框架
在歐洲,《加密資產市場法》(MiCA)框架已為加密公司推出一致化的發牌制度。包括新加坡、香港與日本在內的司法管轄區,已擴大對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的監督,以提升消費者保護並降低金融犯罪。全球監管機關也透過強化發牌要求、增強交易監控並提高與金融情報單位之間的合作來回應。
常見問題
士林地方法院對 BitShine 主謀判了多少年?
士林地方法院判處 BitShine 主謀 22 年有期徒刑,原因是其經營非法加密貨幣交易所,詐騙超過 1,500 名投資人,金額逾新台幣 12 億元(約 3,900 萬美元)。法院認定被告在指揮詐欺與洗錢、透過該平台運作的同時,提供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服務。
BitShine 是如何將受害者資金轉為加密貨幣?
檢方表示,BitShine 與詐欺集團合作,說服受害者在虛假投資計畫下轉移資金。資金先被匯入指定的銀行帳戶,隨後兌換成泰達幣(Tether,USDT),並轉移到由犯罪網路成員控制的海外錢包,使資金在轉換成加密貨幣後更難被當局追查。
台灣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哪些發牌規定?
台灣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在向客戶提供服務前,必須取得金管會(FSC)的核准。該立法引入更嚴格的治理、託管與合規要求,同時賦予監管機關更大的權力,以監督交易所並打擊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