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 和 Phantom 呼吁 CFTC 澄清链上软件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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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和 Phantom 于 7 月 9 日提交了一封联合评论函,敦促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明确:发布区块链上链(onchain)协议软件不应自动触发其作为衍生品交易所、清算所、经纪商或掉期交易商的注册要求。该文件回应了 CFTC 就金融科技征求信息的请求,并认为监管机构应区分中立的软件开发与受监管的金融活动。该请求是在美国监管机构、交易所与 DeFi 开发者之间持续就“衍生品法”如何适用于自托管钱包、去中心化交易界面以及链上永续期货展开的争论背景下提出的。

Hyperliquid 和 Phantom 区分软件发布与金融中介

联合评论函认为,发布区块链上链协议软件的开发者不应自动被要求注册为指定合同市场、掉期交易设施、衍生品清算组织、期货佣金商、介绍经纪商或掉期交易商。该文件称,现行 CFTC 规则是为传统金融市场制定的:当时中介机构托管客户资产、控制订单路由、运营清算系统,并在交易对手之间充当中介。

该文件指出,链上协议的运作方式不同。根据该函,在非托管结构中,用户保留对资产的控制权,交易由智能合约执行,并且市场规则可以以透明方式嵌入代码之中。双方表示,将既有的注册类别套用于软件开发者,可能会误识别责任方,并产生开发者无法在实践中满足的法律义务。

该文件还要求 CFTC 将此前给予 Phantom 的近期“不采取执法行动”救济(no-action relief)制度化,并为已注册的交易所、清算组织及中介机构使用链上基础设施提供更清晰的路径。今年 3 月,CFTC 的市场参与者部门发布了一项不采取执法行动的立场,称如果 Phantom 未注册为介绍经纪商,该机构也不会建议执法;前提是其角色仍仅限于提供自托管钱包软件以及用于将用户连接至已注册衍生品实体的前端界面。

评论函表示,指定合同市场应当能够使用链上协议进行撮合与执行,而衍生品清算组织应当能够使用它们进行保证金管理、结算、清算以及违约管理。该路径将使传统受监管实体能够在 CFTC 框架内采用区块链基础设施。

DeFi 开发者推动美国监管框架

该文件反映了整个行业推动制定规则的更广泛诉求:在基础设施、界面与中介之间进行区分。DeFi 支持者认为,模糊的注册要求可能会迫使开发者转向海外,限制美国用户接入,并打击受监管公司对链上结算进行试验的积极性。

该请求是在对既有交易所施压的背景下提出的。此前的报道称,CME 和 ICE 曾敦促 Hyperliquid 在 CFTC 注册,理由是担忧市场监管与稳定性。上述争论凸显了监管清晰度带来的竞争影响:传统交易所希望为竞争对手承担同等义务,而 DeFi 建设者则认为基于软件的市场需要不同的框架。

据相关报道,新加坡在 Bybit 被纳入投资者警示名单数天后,也将 Hyperliquid 列入其投资者警示名单。永续期货已成为加密货币中规模最大的交易类别之一,但其中大量活动发生在美国境外,或处于监管灰色地带。

Hyperliquid 已成为高成交量链上衍生品场所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例之一,而 Phantom 则已成长为重要的非托管钱包提供商,寻求为通过自托管访问金融应用的用户提供监管清晰度。

常见问答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和 Phantom 在 7 月 9 日向 CFTC 提出了什么请求?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和 Phantom 于 7 月 9 日提交了一封联合评论函,敦促 CFTC 澄清:发布区块链上链(onchain)协议软件不应自动触发其作为衍生品交易所、清算所、经纪商或掉期交易商的注册要求。该文件回应了 CFTC 关于金融科技的征求信息请求。

为什么 Hyperliquid 和 Phantom 认为软件开发者不应面临自动注册?

双方认为,现行 CFTC 规则是为传统金融市场设计的:当时中介机构托管资产并控制订单路由;而链上协议允许用户通过智能合约保留对资产的控制权。他们表示,将既有的注册类别套用于软件开发者,可能会产生开发者无法在实践中满足的法律义务。

Phantom 在 3 月从 CFTC 获得了什么监管救济?

今年 3 月,CFTC 的市场参与者部门发布了一项“不采取执法行动”的立场,称如果 Phantom 未注册为介绍经纪商,只要其角色仍限于提供自托管钱包软件以及用于将用户连接至已注册衍生品实体的前端界面,该机构就不会建议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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