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頂級檢察機關),檢察官近日發布的一份立場,主張在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洗錢調查中採取更積極的措施。文章指出,虛擬貨幣的去中心化、匿名性以及跨境特性,儘管提升了交易效率,仍為洗錢創造了新的管道。
檢察官提出的關鍵執法指標包括:將使用加密貨幣混幣器或隱私幣視為可能涉及洗錢活動的指標,以及在涉及此類工具的可疑情況下推定具有犯罪故意。檢察官也指出,在可疑條件下的快速大額加密貨幣轉帳,以及透過匿名錢包反覆出現高額資金流動,是警示信號。該立場反映出轉變:將某些強化隱私的基礎設施視為合規風險警示,並可能影響全球處理與中國調查相關加密資產的交易所、託管方和服務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