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產業專家於 14 日在中區正東 1928 藝術中心舉行的「住宅供給部門論壇」上,提出放寬貸款對價比(LTV)規定,並恢復租賃事業營運者的租稅優惠(稅收減免)。土地、基礎設施與交通部住宅供給部門論壇上,住房產業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金德烈,以及景慶建設 CEO 姜慶勳呼籲,應針對目前因租賃營運者實施 0% LTV、受管制區域的非公寓則為 40% LTV 而受限的非公寓住宅開發商,提供 LTV 的紓解。聯合新聞(Yonhap News)董事索美淑主張,恢復 2018 年 9 月 13 日措施中取消的稅收優惠。上述提案旨在重振非公寓住宅供給;隨著監管趨嚴,包括將租賃營運者 LTV 設為 0% 的 9.7 後措施,以及自 1990 年起的建築法規限制,非公寓住宅供給已縮減。
專家提議放寬非公寓開發商的 LTV
金德烈表示:「為了使非公寓住宅正常化,必須消除非公寓專案中所內含的未來不確定性」,並強調:「因被指定為受管制區而使 LTV 下調、限制了貸款,這部分需要被解決。」9.7 措施後,住宅銷售與租賃事業營運者的 LTV 被規定為 0%,迫使開發商在最終付款前將不動產轉作商業用途,或在拆除後改用儲蓄銀行。
姜慶勳說:「我希望能為新建銷售方放寬 LTV」,並補充:「在受管制區對非公寓適用 40% LTV 是嚴苛的,應予以放寬。」
金德烈呼籲改革建築法規
金德烈指出:「多戶住宅與連棟住宅的建築標準是在 1990 年制定的,至今仍被沿用」,並指出:「它們限制建築物四層或以下、以及總樓地板面積 66 平方公尺或以下;但如今常見的是 20 層以上的建築,因此多戶住宅與連棟住宅的樓層上限過高。」她又補充:「對於因非公寓而感到住宅焦慮的市民,將能夠居住在具備良好品質的住宅。」
金德烈,住房產業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來源:KTV 影像擷取]
索美淑主張為租賃營運者恢復稅收優惠
索美淑表示:「在 2018 年 9 月 13 日措施中,租賃事業營運者的稅收優惠大幅被削減」,並建議:「透過提供給租賃事業營運者的稅收優惠,就能達成非公寓供給,並可將租賃事業營運者作為一種管道使用。」她解釋道,就多戶別墅而言,它們並非能帶來資本利得的產品,使得一般買家難以購買,而若買家在購買別墅後改住公寓,還會面臨貸款限制。
她區分企業租賃住宅與優惠別墅,指出:「企業租賃正在擴大,從方法論角度而言,擴充多元的租賃住宅供給實體是正確的;但企業租賃並不是優惠別墅」,並預測:「(企業租賃)將取代公寓 jeonse(傳統保證金租賃)或高價住宅。」
索美淑,聯合新聞董事 [來源:KTV 影像擷取]
常見問答
在 14 日論壇上,對非公寓住宅開發商提出了哪些 LTV 規定?
金德烈與姜慶勳提議放寬非公寓開發商的 LTV 限制。現行規定包括:租賃事業營運者的 LTV 為 0%(在 9.7 措施後施行),以及受管制區域內非公寓的 LTV 為 40%。姜特別呼籲,針對新建銷售方放寬 LTV。
索美淑在論壇上主張恢復哪些稅收優惠?
索美淑主張恢復 2018 年 9 月 13 日措施中被取消、適用於租賃事業營運者的稅收激勵。她提出透過稅收優惠來鼓勵租賃營運者提供非公寓住宅,並指出多戶別墅因缺乏資本利得且受貸款限制,讓一般買家難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