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金融服務委員會(FSC)透過《金融法》修正案確認治理改革

Key Takeaways
  • FSC 主席李玉殷於 29 日透過《金融公司治理法》修正案,重申對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改革。
  • 提議的改革包含將董事長任期限制為連續三屆,並強化獨立董事提名委員會。
  • 改善計畫預計將很快宣布,此前自原先 3 月時程起已多次延宕。

南韓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於 29 日再次重申其計畫,透過修訂《金融公司治理法》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改革制度化,相關內容係依據在國會政策委員會簡報中所作的發言。FSC 主席李憶元(Lee Eok-won)在接受人民力量黨(People Power Party)議員宋恩錫(Song Eon-seok)質詢時,確認了立法途徑,並表示《金融公司治理法》作為法律依據,將啟動修法程序。此項改革倡議源自總統李在明(Lee Jae-myung)去年年末對金融業 CEO 任命架構的批評,稱其為「腐敗內圈」,因此促使 FSC 啟動「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推進工作小組」。

FSC 主席確認《金融公司治理法》修法做法

FSC 主席李憶元在 29 日的國會政策委員會簡報中表示:「《金融公司治理法》作為法律依據存在,而程序將包含修訂該法律。」主席的說明係針對議員宋恩錫就推動治理改革所提出的提問。金融主管機關目前正準備治理改善措施,目的在於防止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長期主導,並強化董事會獨立性。

改革提案鎖定董事長任期上限與獨立董事制度

改革提案的核心要素包括:將董事長限制為連續三個任期、以獨立董事為中心設置執行人員提名委員會,以及強化機構投資人的監督功能。該改善計畫預定很快宣布。FSC 原本計畫在 3 月公布改革措施,但在實施方式由立法修訂的方向轉變後,討論拉長,時程多次延後。

議員質疑改革是否取代既有內圈

議員宋恩錫在簡報中提出疑慮,表示:「在檢視 BNK 金融(BNK Financial)董事長任命流程與治理改革如何在總統提到金融業『腐敗內圈』之後被推進時,存在擔憂:並非消除既有內圈,而是為政權打造新的內圈。」總統李在明去年年末將金融業 CEO 任命架構批評為「腐敗內圈」之後,金融主管機關啟動「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推進工作小組」。

FSS 主席表示 BNK 檢查結果仍待定稿

議員宋亦提到金融監督服務處(FSS)對 BNK 金融集團董事長任命流程的檢查,要求提交檢查依據與內部審查資料,同時指出:「公眾認為檢查已持續超過七個月。」FSS 主席李燦鎮(Lee Chan-jin)回應:「我們正在整理結果,並計畫很快推進相關程序」,但補充說:「就官方而言,結果尚未公布。」

國民養老金服務角色界定為行使股東權利的一環

當議員宋指出強化國民養老金服務等機構投資者角色的措施可能削弱養老基金在管理上的不干預原則時,FSC 主席李澄清:「並非國民養老金服務會介入管理,而是股東在推薦外部董事的過程中提出建議的一種程序。我不認為疑慮在那個層級。」政府表示,針對金融業推動的治理改善措施將透過立法修訂制度化,而國民養老金服務的角色將在行使股東權利的範圍內推進。

常見問題(FAQ)

南韓 FSC 正在為金融控股公司推動哪些治理改革?

金融服務委員會正在準備改革措施,包含將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限制為連續三個任期、運作以獨立董事為中心的執行人員提名委員會,以及強化如國民養老金服務等機構投資人的監督功能。FSC 主席李憶元於 29 日確認,這些改革將透過修訂《金融公司治理法》制度化。

南韓為何啟動金融業治理改革?

該改革倡議源自總統李在明去年年末對金融業 CEO 任命架構的批評,稱其為「腐敗內圈」。在總統批評之後,金融主管機關啟動「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推進工作小組」,以制定治理改善措施。FSC 原本計畫在 3 月公布改革提案,但隨著做法轉向立法修訂,時程因此延後。

國民養老金服務在治理改革中的角色將如何運作?

FSC 主席李憶元於 29 日澄清,國民養老金服務不會介入管理,而是會在作為行使股東權利一環的「推薦外部董事」過程中提出建議。主席表示,此種做法不會削弱養老基金在管理上的不干預原則,因其在正常股東權利的範圍內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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