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智库建议对高价值数字资产投资者征税
韩国金融研究院于9日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先对高价值投资者征收数字资产税,理由是应遵循适用于金融投资资产的同样的股权原则。研究员裴镇洙(Bae Jin-soo)表示,该建议源于现行金融投资资产征税体系,即仅对满足条件的“大股东”征税,例如持有单一股票 500亿韩元或以上。 拟议的征税框架 裴镇洙表示:“从金融投资资产征税与股权视角来看,可以将高价值投资者的数字资产征税纳入考虑”,并解释称:“从股权立场出发,最初应针对持有超过一定数量数字资产的投资者征税,未来再考虑扩大范围。” 该专家还强调,若引入综合性征税,需要在制度设计中反映关键问题,包括亏损结转以及抵扣扣除。“从资本利得税视角来看,主要国家承认亏损结转与抵扣扣除,并对长期持有适用税收豁免或优惠税率,因此征税体系需要在设计中体现这些做法,”裴指出。 需要进行基础政策讨论 裴镇洙强调,有必要就数字资产征税的依据及公众可接受性进行基础性讨论。由于在废除金融投资所得税后,资本利得税的税基相对被削弱,数字资产征税目前是该类别中唯一计划中的税收措施。 尽管从税收收入角度或许可以为数字资产征税提供正当性,但该专家强调,需要审查实际税收收入是否可观
Crypto Frontier·05-11 00:11
